一年之计在于春,攻坚执行正当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的部署要求,重点突破涉金融案件和房屋强制腾退案件。3月26日,太湖法院对一起涉金融执行案件的店面房进行了强制腾退行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亲历见证、检察官的全程监督和公安民警的大力配合下,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宏伟任行动总指挥,带领40余名法院干警,圆满完成了此次强制腾房清场活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被执行人陈某某、严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以老城区两处店面房为抵押,先后两次向太湖某银行累计借款460万元,到期后未能按时归还,银行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遂起诉到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干警在多次协调失败后,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组织了此次强制腾房清场行动。在行动中,总指挥汪宏伟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整场行动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取得了圆满成功。
此次腾房行动,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为县域金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向社会公众传达了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