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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法院:两起涉金融巨额大案圆满执结
作者:彭 磊   发布时间:2019-03-22 16:11:4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扎实开展好“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太湖法院乘势而为,尽锐出战,以“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再掀执行工作高潮。3月20日,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顺利以物抵债结案两起,结案标的额高达1106万元。

2014年,被执行人望江县某建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先后两次与申请执行人太湖某银行签订金融借款合同,金额总计1000万元,借款期满后被执行人无力偿还,该银行便到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该建材公司在借款曾以多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便在房产管理部门、拍卖公司和当事人之间多方奔走,在多次组织房产拍卖、变卖未果后,执行干警并不气馁,继续在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以房产抵债,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太湖法院将持续发力,以此次“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为契机,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恒心,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让执行不再难。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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