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宿松县人民法院对城区一处以物抵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仅用一个小时便顺利将房屋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再掀“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新高潮。
上午9时许,该院10余名执行干警带上法警,在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干部的配合下,来到城区鲤鱼花园小区,对该小区位于三楼的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清场。为确保现场活动顺利进行,宿松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海林在执行指挥中心远程协调指挥。
该房屋的原屋主许某、阳某夫妻二人,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人。根据宿松法院依法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许某、阳某应于判决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王某欠款40余万元。因许某、阳某没有按生效文书主动履行应尽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查封了许某、阳某名下位于鲤鱼花园小区的一套房屋,并对该房屋进行拍卖。经过一拍二拍,该房产最终以502134元流拍。经过其他债权人同意,执行法官将该房屋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并由其支付房屋多余价款。
活动当天,鉴于前期执行法官做了大量释法明理工作,以及春季统一行动在社会上的震慑力,被执行人许某主动将房屋内家电、家具搬离,并委托亲属将房屋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