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执行干警金宏涛一行在执行农商银行岳西支行与被执行人吴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巧遇被执行人车辆,执行干警快速反应,采取分段截停的方式“惊险”将被执行人车辆拦截在途中。
当时,金宏涛一行正在路边同一名被执行人交涉,一辆挂车从马路上驶过,法警吴翔随意一瞥间,该车的车牌号码迅速引起了他的注意。原来,金宏涛一行刚刚找过的另一名被执行人(扑空)也有一辆极为类似的车辆,该案的另案申请人曾提供了该被执行人车辆的照片信息,与马路上行驶而过的这辆车牌号、颜色、大小都极为符合。
于是,金宏涛立即带队驾车在后追踪,同时核查申请人提供的车辆信息,经核对无误后,迅速与该地交警取得联系,调取该车的行驶监控,随后又联系正在前方执行的其他干警进行拦截。经过两方干警相互配合,最终在莲云经济开发区附近将该挂车拦停。
经车牌号及车型比对,该车就是线索车辆,但是,车辆驾驶员却不是被执行人,且车辆已经挂靠外第三方公司,车主已经变更。于是,执行干警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对车辆予以放行,并适时启动对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