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现场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拉开了该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的帷幕。
王某某、吴某某均系安庆市迎江区某村村民。第一轮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时,吴某某与他人土地置换取得一处0.23亩的土地开荒地经营权。在二轮土地承包时该地块分配到了王某某户下,但调整后的土地未实际交割,该处土地仍由吴某某在使用,并承担相关税赋。因双方对该处土地使用经营权发生争议,形成诉讼。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法院已生效的调解书等情况,现吴某某应该归还该处0.23亩土地。
该院执行员前往涉案土地所在村,现场对土地进行丈量,将0.23亩土地归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接下来,迎江区法院将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安排,继续开展“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抓好涉金融案件执行、腾房清场这两大重点,用足用全各项执行强制措施,力争在统一行动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