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黄某进等88位农民工在潜山市人民法院领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共计81.6万余元。2013年6月,黄某进等88位农民工在潜山市某公司承建的道路建设工程工地从事项目管理、道路修筑等工作。后经结算,共欠黄某进等88位农民工工资合计81.6万余元,所欠工资最高达11万元。工人们在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虽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公司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年关将近,农民工辛勤忙碌一整年,就指望着领了报酬回家过年,执行款一到位我们立即安排发放,让大家早点回家过个安心年”,承办法官对询问案件执行进度的申请人是这么答复的,也一直在努力着。对涉农民工薪资案件,潜山市法院党组和执行局一直高度关注,启动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被执行人、涉案公司股东之一张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另案处理后,执行干警们继续对涉案公司及张某个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详细摸排,对张某个人在涉案公司享有的60%的股权进行了冻结,执行款一到位,便及时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88名工人的“血汗钱”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终于予以兑现,有力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春节期间,潜山法院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伤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将持续高度关注,利用好春节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和失信惩戒力度,重拳精准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