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房产证的群众
1月29日下午,在潜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38名申请执行人领到了自家房产的房产证。至此,涉及执行的38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3年6月,申请执行人吴某进等38人与被执行人潜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38名业主支付了房屋价款,购买了位于潜山市梅城镇南岳路某小区的住宅房屋,该批房屋约定2014年1月30日前交付。合同还约定,房产开发公司应于房屋交付后180天内办理权属登记。后因规划等原因,该批商品房买卖合同虽在市住建局办理了网上备案,但因整改未达标、契税未缴清等原因,迟迟未能办下房产证。38名业主一纸诉状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为38名业主购买的房产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供房屋权属登记所必须的相关材料,并依据合同支付人民币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仍未按协议履行法定义务,经申请,该批系列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因涉及申请人数众多,案件标的巨大,潜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该批系列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冻结了该公司保证金账户,同时约谈了该公司法人代表,重申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和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不利后果。为避免当事人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执行干警在微信平台组建了案件督办群,邀请业主代表、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进群,每日通报该批案件执行进度,确保案件执行过程全程公开、透明,以“阳光透明”的执行流程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信任和支持,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为矛盾化解赢得了时间和空间。经过执行干警4个多月不懈努力,该批房产在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并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补缴契税后,执行干警从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取回了38本房产证。
在家家户户按照风俗准备过小年这天,38户申请执行人终于接到了这通期待已久的电话。“您的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请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下午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房产证。”“能顺利拿到房产证和违约金,终于能安安心心过个春节了,真的非常感谢法院。”在拿到房产证后,38户业主都很高兴,很多业主不停地翻看着房产证,连声向执行干警致谢。该批系列案共计14万元的违约金也已经发放至业主代表手中。法院执行干警的辛勤努力让这38户业主能够带上一份好心情,欢欢喜喜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