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为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纠纷矛盾,大观区法院巧设“连心桥”,在大湖社居委召开座谈会,派出法官耐心调解,对双方当事人明法析理,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并主动邀请大湖社居委、街道司法所、花亭派出所同志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巧妙化解多年积怨。
2014年10月,黄某因欲将自家平房升高至与楼上许某家阳台一样水平,被许某制止,双方从此产生了嫌隙。黄某夫妇在平房屋顶上放置了一些民间法物,这让许某夫妇苦不堪言,遂将黄某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一切侵害。经审理,法院判决黄某清除平房屋顶的全部物品,并向许某夫妇当面赔礼道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黄某,要求黄某执行判决,黄某拒不配合,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通过走访社居委工作人员了解到,黄某本人腿部残疾,妻子身体不好,儿子也已于多年前去世。因日常的流言琐事,触碰了黄某夫妇的心底之伤,致使黄某夫妇心灰意冷,才作出这样的行为。
执行法官将情况汇报后,大观法院执行庭研讨了解决方案,考虑到实际的情况和黄某夫妇的心理接受程度,最终形成了力争以调解为主,着力化解邻里矛盾的解决方案。
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1月18日上午,大观区法院召开座谈会,为双方当事人创造和解的平台。在座谈会上,黄某坚持认为平房屋顶是自己的,自己有权利在上面摆放物品,并拒绝向许某道歉。执行干警耐心劝导,明法析理,倾听诉求,陈述利弊,感化当事人的内心。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黄某当场表示“我们是来做邻居的,不是做仇人的”,并向许某表示道歉,许某接受了黄某的道歉。
座谈会结束后,执行干警们亲自上房顶帮忙清除全部物品、清扫垃圾,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此事以后再无争议。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握手言和,尽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