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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法院:不辞辛劳赴异地 “原情执行”见效快
作者:太湖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12-28 16:06:00 打印 字号: | |

冬日的清晨,寒霜还未散去,一大清早太湖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文格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江西省彭泽县。此次执行的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驱车近两百公里来到申请人的家中,一幅年轻的遗像悬挂在客厅的正中格外醒目,正是申请人的上门女婿,“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人感到心微微凉。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丧失,妻子严重的智力障碍,老母亲七十高龄,肾功能衰竭,靠政府补贴医疗用品来维持生命,一家人的生活几乎陷入困境,了解了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后,程局一行又驱车赶往三个被执行人的家中,到所在村委会和附近邻居家走访调查被执行人家境情况。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在一起进行协商。

被执行人唐某松听取了法院调查的相关情况说明,对申请人一家表示同情,当场交纳了全部执行款31448元,并表示对申请人今后的家庭生活会给予适当的帮助;被执行人王某也积极表态做出还款计划,由于自己从事工程承包工作,目前全部资金投入到工程中,待到年底工程结算后会第一时间全部偿还对申请人的赔偿,同时也对给申请人一家带来的伤害表示歉意;被执行人万某亮是三个被执行人当中家境最困难的一个,但被执行人万某亮也表示会分期偿还,今年年底偿还一部分,剩余部分明年年底全部还清。鉴于被执行人诚恳的还款态度,申请人也表示理解并同意他们的还款计划。至此,协商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天灾横祸本无情,但人间自有真情在!只要彼此多一份理解与宽容,多一份同情与感恩!

执行并不是手铐警棍,更多的是人性执法,给被执行人一个“新”的机会。但对于拒执“老赖”,人民法院绝不姑息,严惩不待,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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