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岳西法院:法官心系孤女 执法彰显温情
作者:储润霞  发布时间:2018-12-20 16:18:36 打印 字号: | |

法律虽是无情的,但执法可以是温情的。近期,岳西法院石关法庭受理了一起司法确认案件。申请人王某是个孤女,年仅10岁,父母双亡。2014年10月,王某父亲在工地干活时发生事故死亡,王某获得30万元赔偿金,该款以其母名义存入银行,由于其母存在智障,存单交由其二叔父保管。2015年12月,王某母亲又突发疾病死亡,王某成为孤儿,其亲属经过商议确定王某由其大叔父抚养。2016年1月,王某二叔父准备将以王某母亲名义储存的30万存款取出交由其大叔父用于抚养王某所用,但因存款人是王某母亲,而其母亲已死亡,故其二叔父到银行取款受阻。后双方于2018年9月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石关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快速作出裁定,对双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后由于王某叔父因事外出,错过了法庭确定的到银行办理存取款手续的时间,待其叔父再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过了期限无法办理,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法官在收到王某递交的移送执行申请书后,考虑到申请人王某系孤儿,且身患癫痫病,家庭生活困难,且该案是司法确认案件,法院本不收取诉讼费,现在却因为错过了时间要交四千多元的执行费,承办法官并没有像普通案件那样移送执行了之,为了给王某节省下这几千元的费用,承办法官向申请人叔父详细了解情况后,多次与银行相关领导、经办人员进行协调沟通,最终以石关法庭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的方式让事情得以圆满解决。2018年12月16日,王某的两个叔父顺利地到相关银行办理了款项转移手续。

4000元钱可能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值一提,可对于王某来说,却可能是其好几个月的生活费。顺利拿到钱后,王某的两个叔父对承办法官的温情执法竖起了大拇指。法官关爱孤女,让王某在这冷酷的寒冬中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安徽高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长安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桐城市人民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潜山市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法院太湖县人民法院望江县人民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迎江区人民法院大观区人民法院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