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您好,是宿松县人民法院吗?你们要找的一名被执行人冯某某现被潜山市烟草局控制,请你们及时安排法官到潜山市烟草局接收......”11月14日晚22时左右,宿松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一通电话。
打来电话的是孚玉镇松兹派出所的民警,民警称被执行人冯某某因涉嫌贩卖假烟被潜山市烟草局抓获。得知该消息后,执行法官迅速从家中赶到法院,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立刻驱车冒雨赶往潜山市烟草局。
冯某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根据生效判决的规定,被执行人冯某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熊某欠款25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冯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但冯某某一直不到法院处理该案。经过调查,法官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鉴于此,执行法官请求了公安机关协助。11月14日晚,被执行人冯某某因涉嫌贩卖假烟被潜山市烟草局查获并报警,民警通过松兹派出所联系上了执行法官,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两名执行法官和法警赶到了潜山市烟草局。此时潜山市烟草局对冯某某的违法行为已经处理完毕,执行法官在确认了冯某某的身份后将其带回宿松。返程途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冯某某陈述利害关系,又通过电话与申请人沟通,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凌晨两点左右,被执行人冯某某的家人将执行款送到宿松法院执行局,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