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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打出组合拳重惩“老赖”
作者:丁 毅  发布时间:2018-09-27 10:50:49 打印 字号: | |

9月25日傍晚,被执行人熊某某急匆匆赶到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案件承办法官叫苦不迭,称自己的微信账户被冻结,飞机,高铁,动车都无法乘坐生活处处受限,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当即,熊某某主动履行全部欠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宿松法院先后于2017年2月23日、2018年7月17日受理申请人董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熊某某追偿权纠纷两个案件。在案件审理阶段,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熊某某欠董某某工伤赔偿款共计22500元,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给付7500元,2016年12月31日给付7500元,2017年12月31日给付7500元。调解书生效后,熊某某并未如期还款,董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熊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熊某某限期履行义务。然而,熊某某并未报告财产,也没有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与熊某某电话取得联系但熊某某不以为然,一直不来法院处理这两起执行案件。为敦促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举措并用,依法冻结了熊某某的微信账户,冻结部分银行账户,并将熊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熊某某寸步难行。

最终,处处受限的熊某某在法院的高压态势下主动履行全部欠款,案款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熊某某个人及名下财产的所有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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