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大观法院:男子逃避执行 威胁法官终受处罚
作者:丘 彤  发布时间:2018-08-03 10:40:17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晚18时48分,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姚法官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询问对方身份,电话里的男声却对此只字不提,反而威胁道:“你不是要抓我吗?我已经知道了你家的住址,你以后走路注意点”。姚法官再问其身份,对方挂断了电话。姚法官很快意识到,这通匿名威胁电话很可能与近期进行的执行案件有关,于是迅速调取被执行人信息中的电话号码进行比对,经过核查,该电话正是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毕某某的手机号码。当晚20时42分,威胁电话再次呼进,姚法官一语道破“你是毕某某”,电话中的男声矢口否认,并立即挂断电话。毕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9日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8年1月,案件移交执行庭执行,被执行人毕某某未履行义务。2018年5月,执行法官两度前往毕某某家中,第一次毕某某承诺分三个月付清罚金,却只缴纳了一个月便停止了履行;第二次执行法官上门,其通过家中二楼平台上至楼顶躲避法官。谁知此次毕某某不仅拖延履行义务,还做出了电话威胁法官的荒唐之举。

8月2日上午6时19分,也就是接到威胁电话的次日清晨,执行法官第三次赶赴毕某某家中,这一次打开门的是毕某某的妻子周某某,面对法官的询问,她表示家里只有自己以及女儿,没有其他人。执行法官对其家中进行查看,果然在卧室发现了毕某某打地铺留下的被褥。正当法官对周某某开展进一步询问调查时,周某某的手机突然响起,亮起的屏幕上显示的正是毕某某发来的信息————“走了没有?”此时,毕某某单纯的女儿在一旁说,父亲大概凌晨一两点时回到了家里,周某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鉴于周某某的包庇行为,执行法官将其带回大观区法院进行进一步询问。经过法官严厉的问询与说明,周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包庇已经构成了妨碍执行的行为,她承认,毕某某当时确实在家中,听到有人敲门,便知道肯定是法院的人来了,于是通过家里的二楼平台翻至屋顶躲藏了起来,自己因为害怕法官将毕某某带走,便向法官撒了谎。终于,在法官与毕某某的电话沟通下,毕某某答应并来到了法院。在法院内,毕某某表示十分后悔,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交付了剩余2000元罚金,对于打威胁电话一事,毕某某解释是喝醉了酒,一时冲动才犯下了错误,他当场写下了一封检讨书,向法官道歉、表达自己的悔过之心,表示自己今后一定“好好工作”、“对家庭负责”、“做个守法公民”。不过,犯下了错误就必须付出代价,毕某某因对执行人员进行威胁、并逃避执行、妨碍执行公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毕某某当场缴纳了罚款;周某某包庇被执行人、妨碍执行,本应当罚,考虑到家中孩子尚未成年,需要照料,因此免于处罚。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安徽高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长安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桐城市人民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潜山市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法院太湖县人民法院望江县人民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迎江区人民法院大观区人民法院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