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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作者:方 辉  发布时间:2018-07-25 16:33:07 打印 字号: | |

日前,在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市中院被定为“好”的等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2017年,市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选派干警到村任职。在2014年选派1名年青干警到村任第一书记基础上,2017年增派2名副县级干警到桐城市唐湾镇蔡畈村、大塘村任扶贫工作队队长,主抓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落实“单位包村”责任。积极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2017年,帮助贫困村建成80KW光伏电站和标准化茶厂,帮助、协调销售茶叶20多万元。支持帮扶资金,2017年共支持、协调帮扶资金近20万元。抓好招商引资,协调引进一家服装公司在贫困村设立分厂。引导贫困村将45万元配套资金作为股金入股企业,每年享受分红收入。

三是抓好“干部包户”工作。安排70多名干警,与95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并要求每名干警安装安徽扶贫APP。2017年,组织帮扶责任人实地走访6次以上,电话走访12次以上。干警帮助贫困户谋划发展路径,还自掏腰包,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2017年共计3万余元。

四是积极支持岳西县脱贫摘帽。支持资金2万多元,购置番鸭苗和茶苗,免费发放给岳西县毛尖山乡合林村、青天乡老鸭村村民,帮助他们发展种养殖业。

在市中院的大力帮扶下,2017年,所帮扶的贫困村“村出列”的目标圆满实现,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顺利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未脱贫户占比仅为1.5%以下,“户脱贫”的目标即将全面实现。

2018年,市中院将一以贯之、持续发力,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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