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
7月18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干警在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执行。23名干警进入执行现场,对一处门面房进行强制腾房清场。
2016年10月13日,迎江法院受理原告某银行与被告詹某某、丁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詹某某以其名下所有的位于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的一处面门房抵押借款50万元,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依约还款,原告催收也未果,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限期还款。之后,两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该处门面房进行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拍后,于2018年4月29日通过网络变卖平台变卖成交,相关执行裁定书、估价报告也依法送达给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收到文书后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反而在2018年7月3日强行从承租人处将钥匙拿走,并锁住门面,并于2018年7月5日搬入一张床和席梦思到该门面房内。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迎江法院迅速组织人员对房屋清场进行风险评估,详实制订了执行预案。迎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军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全程指挥执行行动。执行现场,因被执行人丁某在被告知权利义务后依然拒不配合执行,被法警依法带离现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工作,强制清场行动顺利完成,向社会展示了法院重拳打击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决心,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整个执行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迎江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安庆市中级法院、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同安路派出所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执行过程。
行动结束后,迎江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代表、委员对此次执行行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本次行动做到了依法、有序、文明、高效,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