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怀宁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千里赶往湖南省临澧县,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怀宁法院于2016年就怀宁县某防水材料公司与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判决生效后,裴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27万余元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裴某邮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启动网络查询,但未查到其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裴某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远在湖南,执行法官多次与裴某联系沟通,裴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以人在外地,无能力给付等理由搪塞。本案陷入僵局。
日前,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裴某住所地湖南省临澧县。先从临澧县民政局入手,查询裴某婚姻状况,意图从其妻名下寻找突破口,但经查询,裴某有多次婚姻经历,且案发不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对采取有效措施。之后,执行法官往返临澧县和常德市之间,逐一查询地方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涉及裴某的财产信息,查封了裴某名下的一辆汽车,但该车是按揭购买,按揭款尚未付清。
执行干警们不轻言放弃,再次赶往裴某所在的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根据村委反映,裴某长年在外,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居住,裴某曾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老板,后因染上赌博恶习,导致债台高筑,无力还款,从侧面了解到了裴某孝顺且好面子的性格特点。执行法官抓住裴某的特性,告知裴某执行法官曾去见过父母,裴某的车辆被查封,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还准备委托当地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等情况。裴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态度大为转变,表示会积极配合,并赶往执行法官下榻的宾馆协商。执行法官向裴某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裴某一次性支付8万元,其余部分以其存放家中的白酒抵付。
至此,一起耗时达两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执行干警持续不懈的努力下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