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执行效率,规范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评估工作,推进“阳光司法”,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12日,潜山县人民法院举行以“规范评估流程 提升审执质效”为活动主题的司法评估机构公开竞选暨首次启动摇号仪式。潜山法院副院长戴海兵,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长周俊出席首次摇号活动,执行局、监察室、14家评估机构工作人员、部分申请委托司法评估鉴定案件当事人参加。此次启动仪式还特别邀请到县检察院民刑监督科科长余同德全程参与,确保摇号竞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戴海兵在启动仪式上作了简短发言,他指出,建立评估鉴定机构库,通过公开摇号选定评估鉴定机构是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助于进一步缩短评估鉴定时间,提升案件审执质效。通过建立常态化摇号确定评估鉴定机构工作机制,能够让委托评估鉴定环节更加阳光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委托评估鉴定工作将实行退出机制,对乱收费、无故逾期未完成受托工作任务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查实,直接终止委托并要求其退出。活动现场,戴海兵邀请参加此次活动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面对面建立微信工作群,委托评估鉴定摇号工作每期将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摇号环节的视频,让各评估机构既是参与者,也是监督者。14家评估机构均与县法院签订了司法评估(鉴定)承诺书。
“下面开始摇号,请监督员监督。”技术室工作人员宣布完摇号规则后,十几颗小球在摇号机中高速离心旋转,一个小球从出口处落下后,该起委托评估案件的受托方即为确定。整个摇号过程在到会人员的注视下,在检察院和监察室的有力监督下,有条不紊地进行,被摇中的评估机构分别与法院和案件当事人当场签订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