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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法院:“江淮风暴”进槎水
作者:李赈 张程晨  发布时间:2018-07-06 08:57:29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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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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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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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围观“江淮风暴”展板

7月4日,潜山县人民法院“‘江淮风暴’挺进乡镇”专项行动第三站在槎水镇开展。潜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俊良,副院长戴海兵,党组成员汪守源在行动前与槎水镇主要领导进行了充分沟通。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周俊率队对整个执行过程实施监督,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公正。

此次行动对6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在执行一起拆违案件中,执行法官变强制执行为着力调解,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动邀请镇政法委员、村两委参与执行调解,从法理和人情角度出发,致力于修复申请人徐某柏、徐某苗与被执行人徐某霞、张某亮之间的关系。经过多方耐心沟通,被执行人徐某霞主动履行义务,两家的激烈矛盾得以缓和。

另外5起执行案件均系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干警逐户寻找被执行人,共拘传5名被执行人,扣押被执行汽车1辆。其中一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担保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以物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后该名担保人以电子转账方式交付五千元现金取回抵押物,申请人决定免除其担保责任。慑于“江淮风暴”执行威力,其中2名被执行人于晚上9时许,全额履行了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王某凯与潜山农村商业银行槎水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没有及时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此次行动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王某凯并扣押其小汽车一辆。被带回法院后,王某凯与家人联系,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涉案标的6万余元以现金方式当场全额兑现;被执行人储某福与银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判决生效后没有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法院拘传被执行人储某福后,被执行人及时归还了借款及利息共计1.71万元。但仍有两名被执行人吴某来、叶某生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仍拒不执行,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的处罚。

同时,一场夏雨也阻挡不了群众的热情,“江淮风暴”挺进乡镇法治宣传活动依旧与“猎赖”行动同步推进。槎水镇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广场,宣传展板从搭建开始就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执行法律常识宣传三合页,很多群众纷纷表示已经在电视上了解到了法院正在进行的依法严惩“老赖”的专项行动并表示支持,“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已经深入人心,成效日益凸显。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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