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置之不理,认为民事判决没有什么执行力度,这是对执行法律的蔑视,以至于在法院强制拘留措施面前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安庆市迎江区法院日前就有一起这样的案件,被执行人沈某欠债六万余元一直未还,几次传唤之后都表示没有钱履行给付义务。6月14日法官再次传唤沈某到执行局,沈某依旧如前几次一般,坚称自己没有存款,也挪不来钱。在被执行人如此不配合的情况下,迎江法院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决定对被执行人沈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得知拘留之后,沈某情绪开始激动,但依旧坚称没有余款。随着拘留程序的一步步推进,沈某终于开始着急。临近拘留所,在与公安交接时,沈某心理防线奔溃,主动表示愿意全款履行给付义务!
当晚九点四十分,被执行人通知家属打款,该案执行标的额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