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潜山法院执行局两个执行团队将需要送达的执行案件整合,按地域划分后由送达小组进行集中送达。执行干警在送达过程中尽全力找到了案件被执行人或直系亲属,向其本人或通过其直系亲属告知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宣传了此次“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法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执行攻坚战进展情况,收效明显。有的案件被执行人在接到亲属电话后即主动来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标的较小的案件当场交付执行款项,案件得以实际执结,标的较大的案件也兑现了部分,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法律震慑效果明显。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汪某春拖欠潜山县某家电公司货款1.55余万元,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原定拖欠货款于2018年1月20日前付清,但一直未予履行。被执行人汪某春在得知法院送达小组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至其家后,当天下午即赶到法院。鉴于其本人身患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且不履行法定义务是因为其本人经营的饭店管理不善倒闭,暂时失去稳定经济来源,而非故意拖欠。执行法官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希望其能先履行部分债务。经协商,汪某春先行兑现了6000元债务,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另两起案件,一起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接到其亲属电话通知后及时赶到法院全额兑现,另一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