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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法院:盘活“僵尸企业” 力解执行难
作者:闫慧敏  发布时间:2018-05-23 15:42:23 打印 字号: | |

怀宁县法院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注重以招商引资为关键,灵活机动开展执行工作,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既让百万工程款依法被追回,又盘活了一家“僵尸企业”。

2013年12月,振华安装公司与鼎新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鼎新科技将其坐落于怀宁工业园区的三座车间和倒班楼工程发包给振华安装进行施工,合同总价款达800万元。2014年9月,振华安装完成三座车间的修建任务,但鼎新科技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剩余工程无法施工。经振华安装多次催要,鼎新科技仍未支付到期工程款。振华安装遂于2017年3月5日通知鼎新科技解除合同。随后,振华安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鼎新科技公司,经怀宁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作出调解书,但鼎新科技仍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振华安装公司即向怀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鼎新科技公司发送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同时对该公司进行财产调查,查询到鼎新科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后依法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承办法官又赶到鼎新公司实地了解该企业厂房只有部分建成,还有厂房尚未竣工,也未投入使用,纯属“僵尸企业”。考虑到企业的均衡发展和最大限度挽回申请执行人利益,承办法官没有贸然启动拍卖程序,而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说服双方寻找买主。

在了解到一家材料公司有意向购买后,承办法官立即召集三方协商,经过多次商谈,三方终于就该房地产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怀宁法院趁热打铁,及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最终某材料公司在一拍中以1120万元竞拍成功。拍卖成功后,怀宁法院第一时间将所欠工程款665.72万元拨付给振华安装公司,使其偿还了一些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欠款。

怀宁法院通过因地制宜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该案,啃掉了这块“硬骨头”,使得“僵尸企业”实现了重生,给“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添上了胜利的一笔。(以上企业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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