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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法院:“老赖”赖账不还“躲猫猫” 法官深夜扣车现原形

作者:许日培  发布时间:2018-05-23 09:39:23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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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晚,宜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立即奔赴合肥,往返500多公里,短短六小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邓某某所有的奥迪A8L轿车。

该案系一起金融类车贷案件。邓某某在2013年3月向中国银行安庆分行贷款购买奥迪A8L,并做了抵押登记手续。但邓某某在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缴仍拒绝还款。

银行无奈之下向宜秀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邓某某偿还贷款454720.91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但直至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邓某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拒不到庭说明案件情况。

据此,宜秀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邓某某财产,查封了邓某某在安庆的多套房产,但这些房产都抵押给他人,法院无法处置。法院定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但都无收获。案件的执行进入瓶颈期。

5月21日晚七时许,执行法官刚放下碗筷,就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说在合肥包河区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邓某某的车辆。执行法官遂马上向院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车辆及法警随执行法官连夜奔赴200公里外的合肥。到达执行现场后,便对车辆的车架号及车牌进行核实,现场准备扣押。

在扣押车辆过程中,该车现任“车主”出现,向法院说明该车是邓某某抵债给自己,但未办理任何变更登记手续。执行法官告知所谓的“车主”,邓某某将车辆抵债是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已经明显构成拘执罪,希望其不要阻碍法院扣车,否则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所谓的“车主”在执行法官的规劝下,将车辆交给法院。法院在当晚十一点半左右顺利扣押车辆,并运往安庆。

在回安庆的路上,被执行人邓某某“现身”,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向法官承认错误,承诺配合法院处置车辆,愿意到法院配合执行。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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