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在经过招干考试后,我们十五名十八、九岁的高中毕业生怀揣着青春的梦想和对法官职业的憧憬走进太湖法院的大门。
那时的太湖法院坐落在太湖县老城河街尽头一个叫王家祠堂的地方,几间破旧的瓦房外加一辆老式囚车、一台老式打字机构成法院全部家当。法院内设办公室、刑庭、民庭、经济庭等庭室,下辖徐桥、弥陀两个基层法庭,有干警三十余人。
我们十五人经过简单的培训后被分配到各个庭室,我和另一名女同志被分到徐桥法庭。徐桥法庭借用徐桥区两间办公室,有两名干警,其中一名庭长,均是四十出头的男同志。徐桥法庭管辖一个区及一个镇、三个乡范围内的民事、经济及简单的刑事案件。那时我们青春年少不更事,跟着前辈田间地头地跑着,每天家长里短地调处着民事纠纷。不经意中我们学会了审案,学会了调处案件的经验,学会了与老百姓交流沟通的技巧。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和老庭长一起到霍邱县办理一起离婚案件。女方是太湖人,男方是霍邱人,男方到女方家招亲落户,双方因家庭矛盾引起纠纷致男方跑回霍邱老家长期不归,女方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老庭长高度重视,在向女方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后决定到男方老家去了解男方的情况。当时的办案方式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那是一个“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的时代。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老庭长带着我,随女方当事人一起坐客车,经过5个多小时的长途颠簸到达合肥后,又马不停蹄地坐上开往霍邱的长途汽车,到达霍邱已是晚上8点多了。我们在霍邱县城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了一晚后又在第二天清早赶往男方所在乡镇,乡镇的名字我已无从记起,只记得我们到达那个乡镇所在的法庭时已是中午时分,法庭庭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亲自带领我们来到男方家里,找来了当地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我们分别找男方及其亲朋好友了解情况,做工作,之后又在一起座谈。经过一整天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均谈很透彻,当场调解和好,被告和我们一道返回太湖。在回来的路上老庭长语重心长地要求女方回去做好父母的工作,好好过日子,还开玩笑地说,“孟姜女千里寻夫,你这是第二个孟姜女啊!”
1988年底,我被调回县法院上班,太湖县城东迁,县委搬到太湖新城,太湖法院也从王家祠堂搬到太湖县委办公大楼。这是一幢二层木制结构的老楼,一开始法院、检察院都在此楼办公。期间,我从刑二庭调到民庭工作,并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独立承办案件。记得第一次审理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名字虽已忘记,但第一次走上审判台那忐忑、焦虑的心情永远忘不了。那时我们审理民事案件是一片一片地跑,三、四名审判人员带着上十几起案子到一、两个乡镇,一去就是一个星期,没日没夜地做工作,大家一块做工作,乡村干部也陪着我们做工作,或就地开庭,或边开庭边调解,有时工作到深夜,但其乐融融,案子也大多能调解。
1999年,我们搬迁到新办公大楼上班,法院干警也增加到五、六十人,逐渐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庭审方式也从纠问式庭审到辩论式庭审再到现在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直播,审理程序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法律规定也更加细致、全面,对法官的要求更加严格。与此同时,大批法律院校的本科毕业生进入法院工作,法官的队伍更加年轻,更加专业。司法改革正在全国法院全面铺开,法官员额制正在实行,法官身上的担子也更重了。
如今,我们这些在上个世纪进入法院的同仁大多是知天命的年纪,回首往昔,我们见证了人民法院及审判方式一步步改革的进程,见证了共和国法治的进程,忘不了我们与法治一同走过的岁月。看着那些步入法院的年轻一代,看着那些从法律院校毕业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我们感到很欣慰,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虽然我们不再年轻,虽然我们有的人已离开了我们深爱的审判岗位,但我们无怨无悔,我们的心永远与人民法院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