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院审判工作迎来机遇期和转型期,一方面社会法治状况、司法环境整体向好,法院工作受到各方普遍关注。另一方面,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加之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受案数量持续增加,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如何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现资源配置模式转型升级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重大课题。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及社会购买服务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人案矛盾,但要更好的推动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实现审判辅助事务从粗放到精细化的转型,就必须设立诉讼事务管理中心,使审判辅助事务能够集约化管理。
一、提前预判,厘清思路。
法院审判管理部门综合分析近几年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审执条线案件趋势和质效状况,摸底排查法官和书记员工作内容,列出庭审和实体判断的审判核心事务,以及非由法官和书记员亲为必办的审判辅助事务清单,将财产保全、文书送达、裁判文书校核、文书打印复印、卷宗扫描归档、司法技术等事务从审执一线剥离,成立相应小组集约办理各项工作。
二、文书送达校核配备专人,集中处理解放法官。
送达难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难题。有的案件多次反复送达,浪费审判人员大量的时间。难则思变,要大胆向传统送达管理模式动刀子,双管齐下挑战送达难问题。为此,可对内尝试以人员集中管理,减少环节交接,建立工作职责明确化、工作标准规范化的流线性管理模式。对外则充分发挥社会优势资源,多方发力,解决送达难。首先是建立直接送达及电子送达队伍,除传统的直接送达外,另由1-2名资深法官带领3-4名聘用制人员负责全院案件电子送达工作,在减轻法官事务性管理工作之外,当事人也可以足不出户接收到法官工作诉讼文书,有效减轻当事人讼累。其次,可将邮政速递业务引入诉讼服务大厅,与邮政企业合作,通过邮政人员驻点,随时对专递邮件的交寄投递、退件及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监控。与邮政公司协商,不断扩大法院专递服务的内容和功能,将张贴法院材料领取通知书并拍照,送达不到的照片证据的提取,当事人下落不明后向社居、村委会开具证明材料等一些邮寄工作中无法实现但又是法律规定的送达必备的法律化标准,纳入邮政速递公司的业务范围。裁判文书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推进阳光司法,体现司法权威的重要载体,一线法官在制作、校核文书时均深感压力。为此可成立校核文书工作小组,统一处理校核工作。法官制作好裁判文书之后,统一处理。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对裁判文书先行全面校对,然后统一将裁判文书发送至裁判文书校核小组校核。校核小组可以抽调资深法官,反聘老同志组成团队,集中为裁判文书“挑病找错”。
三、诉讼保全集中办理,减少环节。
诉讼保全按正常程序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缴费、核查、裁定下达和实施六个环节,而这些工作在法院内部分属不同的部门负责,环节多、分管多,极易因职责不清引起工作推诿,当事人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护。为此,可将诉讼保全所有工作环节统一交由诉讼事务中心集中管理,当事人只需向中心提交申请,诉讼保全后续各个环节就由中心的法官集中办理,由此工作效力将会大幅提升。
四、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到位,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为让琐碎繁杂的司法技术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可将原由办公室负责的委托评估、鉴定、审计等司法技术工作纳入诉讼事务中心集中管范畴,需要办理对外委托的,业务部门组织当事人对委托内容进行确定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质证,随委托材料和对外委托案件移送表移送中心司法技术组后,业务庭即完成委托工作,后续的选定机构办理委托手续,与机构沟通联系等工作则由中心技术组人员跟进,委托事务项完成后再由中心组转交业务部门。
五、卷宗扫描归档,统一服务外包。
案件数量激增,案卷数量也跟着增长,而卷宗扫描、归档等配套问题牵扯了法官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且容易出现卡纸、漏扫等问题,影响扫描质量。为了将法官从这些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可聘请专业外包服务公司入驻法院,成立卷宗扫描归档中心,统一集约开展卷宗扫描工作。承办法官负责案卷质量、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检查,书记员负责诉讼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以及向扫描中心移送。扫描中心诉讼档案质量专员负责对诉讼案卷接收、传递和装订,要根据规定对上传的电子卷宗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集约管理审判辅助事务,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任务,分析和调整各项审判资源,激发审判资源活力,达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缓解一线人案矛盾的目的,从而不断提升法院的司法能力,更加有利于司法改革纵深推进,有利于司法效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