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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假”背后的精神赡养缺失
作者:李汝鹤(望江法院) 编辑:蒋新林  发布时间:2016-09-08 15:25:37 打印 字号: | |

引言:日前,由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一份以老年事业发展规划为主要内容的文件,提出的“孝老假”,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发广泛争议,安徽、河南等地甚至积极效仿,专门设置或拟设置“孝老假”。

《论语》有云:先王有孝,以顺天下。自古以来,尊老爱幼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随着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逐渐瓦解,原本理所应当的“常回家看看”不知不觉的变成了“难回家看看”,“空巢老人”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客观的说,设置“孝老假”的出发点在于希望能对于年轻人孝顺长辈起到一定提醒,督促和约束作用,但同时也折射出,当今社会年轻人对老人的精神赡养问题日益突出。

自2013年以来,望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涉老年人权益案件以民事案件居多,主要集中于赡养类民事纠纷。法院受理的赡养类案件中要求物质和精神复合型赡养请求的开始增多,但是由于精神赡养的不可替代性,所以在实际执行中遇到诸多困难。

目前看来,精神赡养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保护体系,没有明确规定精神赡养的具体标准,对不履行精神赡养法律义务的处罚规定也较为模糊,导致法官无法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标准对精神赡养侵权案件进行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往往只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自由裁量。精神赡养作为一种行为,其特定的身份属性和不可替代性,造成精神赡养的执行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不愿意因精神赡养的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因为即使老人赢得了官司,也赢不了晚年的安乐。

“子欲养而亲不待”,莫让孝顺成了奢望。作为三孝故里——望江,古雷池千余年的文化积淀孕育了古道热肠、厚德载物的淳朴民风,王祥卧冰、孟宗哭竹、仲源泣墓的故事更是广为流传。继承和发扬尊老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一个望江儿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们要让“常回家看看”的歌声真正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头。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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