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三次,劫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500余元,并致一人轻伤一级,被告人卢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卢某当庭认罪服判。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审结生效并交付执行的一起持刀抢劫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说案结事了,但庭审中的问答却一遍遍在我脑中重复播放。
“你是否知道你的行为是犯法的?”
“第一次抢的时候没想,抢完后再次回到现场看见警察来了知道是犯法的。”
“既然知道为什么实施第二、三次抢劫?”
“事后没出事,来钱快。”
“抢来的钱款干什么了?”
“买彩票、网吧打游戏。”
明知不可为而为、好逸恶劳来钱快、侥幸心理没出事,已经成为众多侵财类案件犯罪动机的“标准答案”,司空见惯却发人深省,判无止境当非一判了之!桩桩件件中的“标准答案”充斥着对规则的漠视以及索取的人生导向。
社会生活离不开秩序,良好秩序的形成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法律作为公民行为规则的最低标准,是底线,也是红线,越线就要受到惩罚。然而不以违法为耻,反以越轨为能的例子俯拾皆是,开设赌场累己累人、偷拿扒窃无所不为、红灯面前一马当先......似乎只要没有监管、没有惩罚就没有规则,只要不祸及自身,规则都不是个事。事实上,恶小而为,始而大祸,如果每个人都在法律面前占便宜、打折扣,社会生活必将陷入无序,即从利己出发,我们也需要过法治的生活,需要遵守法律,需要对违犯犯罪行为零容忍。
二十年华持刀抢劫,十年青春空付囹圄,只为享受虚拟游戏所带来的刺激与成就,只为幻想今朝中彩一夜暴富。要房要车要钱,不要苦不要累不要付出,年轻的你觊觎整个世界,却不愿做吃得苦中苦的努力,更抛弃了立身处世的善良与正直,世界自当抛弃你。
法槌,庄重,威严。
法槌之下,惩罚并非终了,惩罚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为了教育、为了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是圣贤教化的金玉良言,更是每个公民追寻幸福生活的不变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