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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鄂豫皖加强大别山革命老区司法协作
  发布时间:2016-07-15 08:30:04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报7月15日报道:

统一司法尺度 集约优化资源
鄂豫皖加强大别山革命老区司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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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程勇 蔡蕾 通讯员 王林浩 黄锋)近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庆市联合召开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会上,安庆中院正式签署了《关于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框架协议》。此前,湖北省黄冈市、河南省信阳市、安徽省六安市三地中院已先后签署该协议。

2015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黄冈市、信阳市、六安市、安庆市四地全境被纳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区域,四地市政府之间先后签订了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为主动服务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四地中院就全面加强区域司法协作达成了一致共识,并由黄冈中院牵头起草了框架协议。

协议围绕四地政府关于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合作思路,要求四地法院通过加强区域司法协作,充分发挥司法统一性、协调性、指导性功能,依法保障和服务区域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商贸市场、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社会稳定、生态建设、扶贫攻坚等七大重点领域,共建平安法治大别山。协议还明确建立了四地法院网上统一立案、跨域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协作和信息化平台对接、统一法律适用等九项机制,搭建了联席会议、对口联络、信息交流三大平台,着力统一司法尺度、减少司法“壁垒”、提升司法合力,实现区域内司法资源的集约优化和办案的“同城效应”。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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