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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罪行生憎心 规范量刑促公正
作者:何燕、李恒圆 编辑:崔智  发布时间:2016-01-28 16:49:12 打印 字号: | |

有人说,寻求“断手闭目”的法官,无异于寄望理想国的圣人。私以为一个社会人在扮演多重角色之下要想做到角色之间的平衡,实为困难,但作为一名法官,确有孜孜以求“断手闭目”之理想境界的必要。具体到一名刑庭的法官而言,除了兼顾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也要兼顾刑罚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功能,还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方针,在运用法理裁判案件的同时注重情理,服判息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单就量刑这一块来说,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要求很简单,不重判被告人不足以平心中之忿,不挽回损失不足以说法律之公正。被告人的要求更简单,就“轻判”俩字,当然也有良心未泯、自知罪不可恕的被告人认罪伏法。法官在看卷宗材料时可能也会义愤填膺、憎恶被告人的恶行,但在庭审时还是要回归理性,坚持庭审中心主义和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尤其是在认定事实和量刑时不带个人主观色彩,事实求是。

在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自成年至不惑,要么因盗窃被劳教,要么因盗窃被判入狱,进进出出,就没有几天自由生活,可谓前科劣迹斑斑。此次又因盗窃受审,及至最后陈述完毕,承办法官宣布休庭并回办公室以评判案件准备当庭宣判。不一会,法官回到法庭准备宣判,却见辩护人、公诉人、被告人皆望而发笑,法官不知何故。辩护人说,被告人把自己的刑期算过了,并和大家打了个赌,就看你的宣判结果了。等法官宣读判决结果后,全庭哄然大笑,原来与被告人所算不差丝毫。此被告人久经庭审,竟也懂得一点量刑方面的知识,博得一笑。此事件反映出被告人对量刑也有一笔自己的账,法官纵然对其累累前科憎恶不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正义感爆棚,但依然要理性量刑。

关于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印发了实施细则。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刑庭严格按照量刑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借助中国裁判文书网,与本院原有裁判文书进行纵向比对,与他院裁判文书进行横向分析,严格规范量刑,一如上述盗窃案,不偏不倚,实现相对的量刑均衡,促进了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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