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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15-09-18 12:43:44 打印 字号: | |

执行,是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其债权行使处分的权利。执行中存在着下列风险:

一、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否则将承担不予执行的风险。

二、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和财产清单及线索证据,否则将承担案件得不到执行和执行被中止的风险。

三、被执行人在外地,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法院委托当地法院执行的,将承担案件执行时间较长,且执行费用较高甚至不能执行的风险。

四、被执行人无财产或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将承担财产权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将承担中止执行的风险。

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拖延或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滞纳金、被罚款、拘留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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