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人民法院报》第四版对桐城法院推行“首问负责制”便民利民的举措进行了报道。
报道全文如下:
安徽桐城法院“首问负责制”便民利民
“他不在,您有什么事可以先和我说。”群众到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来办事,即便要找的法官不在,也可以得到这样亲切的回应。近日,桐城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和实施“首问负责制”等多项新规,从细节入手,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以往群众来法院办事,可能听到“办事人员不在,你明天再来。”“他出差去了,你回头再来。”这样的回答,群众觉得“人难找”。为此,桐城法院日前制定、实施“首问负责制”,规定对来访、咨询的当事人或群众必须有人接待,接待者必须仔细询问群众要求,能够帮助解决的立即办理,不属本部门办理的,负责指引给具体责任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因责任人不在无法处理的,要登记来访人姓名、电话、来访事由,责任人到岗后要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来访群众,反馈处理情况。
该院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加注重征询当事人意见,经常换位思考,在小节上下功夫,以群众满意度为考量工作实效的重要风向标,努力把践行群众路线融入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