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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日报两会专刊:《市中级法院: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作者:安研  发布时间:2014-01-22 14:28:20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要始终心里装着群众,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我们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小红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强化职能、改进服务、完善制度、锻炼队伍,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内化到司法活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得到最大限度地满足,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群众声音:

“开始打官司说实在的我心里没有底,但是第一件官司市中院就很快帮我解决了问题,300万的货款很顺利拿到手。这让我树立起了通过法律来维权的信心,因为法院确实能做到公平正义。”

这是安庆市弘立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孔祥德在接受市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的真情流露。2013年,孔祥德的公司先后有5起货款纠纷案起诉到市中级法院民三庭,涉及5家被告公司,货款标的额总计达1200多万元。让孔祥德没想到的是,5起案件均在较短时间内审结,1200多万元也全部执行到位。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评价怎么样,归根结底取决于案件质量,也就是能否公正审判。市中级法院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强化法官办案的质量意识,以案件质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传递正能量。

守住底线,人民法院的立院之基。“坚守法律底线,是法院的立院之基,是法官的立身之本。始终保持高度的司法理性,尽最大努力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党课上、在院长会上、在基层法院调研的发言讲话中,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小红都会反复强调这个观点。在张小红院长看来,作为一名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就是坚守底线,要信仰法律,以法律为做人、做事的底线,要敬畏法律,这样才能有底气、有勇气、有力量依法秉公办案。为了不让“底线”失守,市中级法院对案件质量特别上心,2013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先后开展了对信访、抗诉、发回改判三类案件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办案能手评选、邀请代表委员评议案件等活动。

公正与效率,审判管理的价值目标。如果说坚守法律底线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面“盾牌”,那么,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的科学化管理,就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把“利器”。市中级法院围绕公正、效率、效果三大指标体系,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构建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以管理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依托信息化全力推行审判工作量化管理,围绕公正与效率制定了28个案件指标,通过数据指标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公正与效率的“晴雨表”。同时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每一个节点进行监控,为审判活动划出“警戒线”。审判管理的强力推进,实现了办案质量的显著提升,在全省2013年案件质量评估中,市中级法院实现了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三升三降”。与2012年相比,一审服判息诉率由82.56%上升为89.07%,调撤率由36.77%上升为56.41%,实际执行率由62.07%上升为81.05%;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由3.84%下降为0.98%,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由7.08%下降为5.67%,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由1.10%下降为0.02%,诸多指标已位居全省前列。

  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群众感言:

  枞阳县项铺镇白石村村民吴革英:感谢法院和法官,没有法院的关怀,我打不起官司,也要不回属于我的财产。

吴革英在与丈夫离婚后,发现丈夫隐匿财产,遂决定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离婚后已经一贫如洗且身患重疾的吴革英却没有能力打官司,关键时候法院为其缓交诉讼费,并为其找来法律援助。而在二审中,承办法官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章伏虎考虑到其特殊困难,对吴革英应当承担的诉讼费予以减免。

“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为做到这一点,市中级法院积极建立并健全各项便民措施,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更多的人文关怀。

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为切实解决当事人“问累”、“诉累”、“跑累”的实际问题,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优化窗口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

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加强电话、传真、邮寄、口头、巡回、网络等多位一体的便民立案方式,对涉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探行周末法庭、午间法庭和下乡巡回法庭等制度,为特殊群体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

加强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推行司法救助,不断延伸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努力做到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打得了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2013年,全市法院共为诉讼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0万元,为特困群体发放救助资金达30余万元。

  让人民群众沐浴到司法的和煦阳光

  市民心声:

  “今天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我们零距离了解法院,了解法院审判流程,感受法院审判威严,了解法院文化,收获很大。”这是大观区菱湖社居委的汪怀在2013年9月18日参加市中级法院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后的一番心里话。

阳光就是力量,推行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一年来,市中级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多种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阳光司法。

网上晒裁判文书:让裁判更透明。从2013年12月初开始在全市法院全面启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截至2014年1月中旬,在全市两级法院的门户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已经晒出了四百余份裁判文书。“把裁判文书晒到网上,让法院的裁判接受公众的监督,能够倒逼法官更加负责任地对待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小红表示,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推进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新闻发布:让信息更公开。2013年10月30日,市中级法院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为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市中级法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法院重要活动、重要工作举措和工作事项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实现法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信息沟通。“法院新闻发言人走上前台,直面公众,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市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晓波说。

法院开放日:让公众零距离感受司法。2013年9月18日,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我市某医院出纳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市中级法院借此案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市十余家企事业单位以及在宜部分媒体记者近300余人走进法庭感受司法。市中级法院已将“法院开放日”实现了常态化,定期组织举办,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全面感受阳光司法、体验司法公开。

开通微博:让网友来围观法院工作。2013年9月9日,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正式开通,通过微博及时宣传工作,普及法律,沟通民意,推进公开,通过官方微博与网友进行互动,展现人民法院更加贴近群众的一面。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已相继开通官方微博。全市法院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法院与民众沟通的新渠道,实现弘扬法治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引导社会舆论、通达社情民意的宗旨。

  服务发展大局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基石

  法院声音:

全市法院工作要以更高的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能动司法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市委决策服务,依法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要以更实的措施,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这是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小红在2013年3月21日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强化服务意识,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更好地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

聚焦“护航工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贯彻落实市委“护航工程”,市中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从服务经济建设环境、服务平安安庆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法律服务、推进司法公开等方面制定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护航。

全力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对涉及企业劳动争议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慎重立案,及时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在案件审理中对企业慎重采取保全等强制性措施;对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多做执行和解工作,慎重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开展为企业送法律宣传、送法制讲座、送法律服务和送法律建议的“四送”活动;加大对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

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减少青少年犯罪;组织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做好跟踪帮教工作,防范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建高素质队伍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关键

  场景回放:

12月27日,在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怀办公室,一位妇女手上捧着一面锦旗满含眼泪对刘组长说:你们的法官是好样的,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

送锦旗的妇女叫林晶,芜湖市人,因借贷、担保合同纠纷而起诉到市中级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60万。案件审理中,林晶听从别人建议,三次给案件承办人徐杨法官送去钱财,希望法官能帮他要回借款。徐杨法官了解当事人心情,为不让当事人担心,他没有当面退回钱财,而是及时向院纪检部门汇报并将钱财上交纪检部门保管。后经过承办法官的大量工作,林晶与被告方达成调解,一次性付清借款260万元。当林晶拿到260万后,徐杨法官立即将其送的钱财退还给林晶,让她感动不已。

在市中级法院,这类公正廉洁执法的事例不胜枚举。市中级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狠抓思想、业务、作风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队伍。

狠抓思想教育。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教育引导干警重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关;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教育,帮助干警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狠抓能力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抓手,以提高审判能力为切入点,加强法官队伍的业务建设。抓好常规培训、专项培训和全院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效果;组织精品案件、办案能手、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提升法官职业技能;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狠抓作风建设。开展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干警的工作作风,出台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长效化。紧密结合审判工作,通过自查找问题,明查暗访揭问题,中心组专题研讨问题,深入查究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并逐一通报,提出要求,进行改正,使两级法院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狠抓廉政建设。抓好警示教育,树立自律意识,牢牢守住法纪底线;大力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领导干部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经常抓、抓经常的工作格局;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不断强化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廉政风险意识。

维护人民权益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

  场景回放:

  2013年8月11日,市中级法院刑庭的法官在桐城市法院大法庭举行退赃大会,46名盗窃案受害人排队依次领取退赃款。

积极为刑事案件受害人追赃,充分维护被害人利益,这正是市中级法院充分维护人民权益的体现。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司法必须要为保障民生服务,要把强化民生保障意识作为审理民生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中级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徐芳水对办好涉及民生案件有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对与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市中级法院始终突出保障民生的主题,切实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民生案件中,注重调解,有效化解矛盾;关注弱势群体,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关注民声、体察民情,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

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2013年12月底,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部署和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涉及劳动报酬案件、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抚恤金案件,以及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进行集中专项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和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成为春节前集中执行的重点对象。“这些涉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绝不能让生活困难的债权人忍饥挨饿、艰苦度日!”市中级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方向华在部署专项执行工作时说。

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坚持以化解矛盾、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采取院长接访、领导包案、挂账督办、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措施,畅通信访申诉渠道。重视初信初访,完善信访风险评估、首办告知、约期接访等制度,认真解决信访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确立谁引发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导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合理化解信访疑难案件。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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