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太湖县人民法院工作已二十年了,近年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担任民二庭庭长也已五年,由我担任审判长的案件近几年少说也有几百件,对庭审程序不能说不熟悉,对自己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时还有点粘粘自喜。
自6月份开始,我院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院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说句心里话,这一活动刚开始,并没引起我的过多重视,因为我自认为自己是一名老法官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庭审,以为这次活动也只是走走过场而矣。
6月19日,我参加了法院组织的民一庭案件庭审评查,并担任评委。尽管这次庭审法官准备较充分,但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及我院制订的《评查评分表》,从旁观者的角度,我还是发现了庭审中还存在些不规范的地方。6月28日,我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我担任审判长。庭审前我认真阅读了卷宗材料,制订了详细的庭审题纲,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庭审后,评委们还是抱着一种“钻牛角尖”的态度,对这次庭审进行了认真评查,提出了诸如庭审节奏不流畅、法庭用语不规范等问题,庭审中的问题,经评委们一针见血地提出,使我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猛然感觉到自己平时庭审确实忽视了这些问题,评委们的点评,使我心悦诚服。
这个案件宣判后,被告握着我的手说:周庭长,虽然这场官司我输了,但你们法院的开庭不再是走过场了,只要你们依法办案,我输的心服口服。当事人的一席话让我深思了许久许久。
是呀,审判法庭是法律赋予人民法官庄严神圣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我们不应该有丝毫的粗心和懈怠。
庭审评查受益多!庭审的是增强司法公信的重要保证,我们只有从庭审的每一个细节着手,以评查促提高,才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太湖县人民法院 周峻